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十年恩怨巧化解 当庭兑现笑颜开
2021-05-06 17:50:2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攸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向佳 | 作者:攸县人民法院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360

攸县融媒体中心【来源:攸县人民法院近日,攸县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让双方当事人和好如初,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安定。

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。2008年,原、被告系朋友关系。被告经营一家有机肥公司,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原告欲投资入股该公司,于是向该公司投入25万元资金。该公司向原告出具了收据并签字。因原告一直未享受到公司股东权益,便与被告协商,协商后,被告出具了还款承诺书,同意向原告借款25万元,并承诺自2015年起至2019年,每年向原告还款5万元,因2015年、2016年被告均未按依约还款共计10万元,原告于2017年向攸县人民法院起诉被告,要求被告偿还10万元,后经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10万元。判决后,被告不服,遂提起上诉,上诉维持原判后,被告亦不服,遂向省高院申请再审。省高院驳回了被告的再审申请。2017年12月,原告申请强制执行,该院依法冻结并扣划被告的退休工资,且该案一直在执行中。2020年3月10日,原告就下差款项再次向法院起诉,要求被告偿还剩余的15万元。

收到案卷后,承办人第一时间联系被告,告知其积极应诉。在认真查阅原案卷和该案卷后,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,争议较大,积怨很深。在组织当事人进行第一次庭审后,法官为了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矛盾纠纷,并没有简单地就案宣判。而是在休庭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。可被告坚决表示不同意调解。但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,综合双方之前的关系以及其他矛盾纠纷,决定从源头入手促成双方调解。承办法官对被告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摆事实,讲法律,最终被告同意调解。后经过多次与原、被告电话、当面沟通,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,由被告当庭支付原告10万元,下差5万元原告自愿放弃。对尚在执行的另一案件,原告除已领取的8万余元外,剩余款项自愿放弃。二人在签订调解协议交付兑现款时,对承办法官表示了感谢。至此,原、被告十余年恩怨被顺利化解。

随着教育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,攸县人民法院将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与自身审判工作相结合,加大案件调解力度,努力化解矛盾纠纷,真正减轻当事人诉累,做到案结事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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